
一、 盤山縣人民防空辦公室
(一)主要職責
1.貫徹執(zhí)行國家、省、市有關人民防空、民事防護工作的方針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規(guī);擬定地方相關政策和規(guī)范性文件。
2.制定防空襲預案,建立輔助決策系統。
3.收集、掌握有關信息,為政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。
4.制定并組織實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(guī)劃、計劃;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民防空建設規(guī)劃、計劃、并監(jiān)督實施;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重要防護目標落實防護措施。
5.制定并組織實施人民防空警報、通信建設規(guī)劃、計劃、組織協調通信保障工作。
6.擬定民事防護方面的政策和規(guī)定,推進防空防災一體化;擬定應急救援聯合行動方案,研究建立輔助決策系統,為綜合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決策建議;指導全縣的應急救援工作。
7.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和民事防護宣傳教育工作;指導開展人民防空、民事防護訓練、演習。
8.組織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和成果應用。
9.指導、協調并監(jiān)督有關民防行政執(zhí)法工作;負責民防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。
10.負責管理人防、民防經費、物資和資產。
11.承辦縣政府和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(二)機構設置
1.主任室
2.副主任室
3.綜合股
4.工程建設股
5.指揮通信股
二、盤山縣人民防空辦公室201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
(一)關于盤山縣防空辦公室2015年收支預算的總體說明
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,盤山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納入部門預算管理。收入包括:財政撥款收入、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等非稅收入;支出包括:一般公共服務支出、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支出、醫(yī)療衛(wèi)生與計劃生育支出等,盤山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收支總預算79 萬元。
(二)關于盤山縣人民防空辦公室2015年“三公”經費預算情況說明
2015年“三公”經費預算數 7 萬元,其中:公務接待費 0 萬元,公務用車運行費7萬元,2015年預算數比2014年預算數減少0.5萬元,其中:公務接待費比2014年增加(減少) 0 萬元,主要是 0 ;公務用車運行費比2014年減少0.5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