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目 錄
第一部分 盤山縣文化廣電體育局概況
一、 主要職責
二、 部門決算單位構成
第二部分 盤山縣文化廣電體育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
一、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表
二、2017年度收入決算表
三、2017年度支出決算表
四、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
五、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
六、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
七、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
八、2017年度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
九、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“三公”經費支出決算表
第三部分 盤山縣文化廣電體育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
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
第一部分 盤山縣文化廣電體育局概況
一、主要職責
(一)貫徹執(zhí)行黨和政府有關文化、藝術、體育等工作的具體政策、條例和法規(guī);研究制定全縣文化體育事業(yè)發(fā)展規(guī)劃,并組織實施。
(二)管理全縣文化、體育市場;組織全縣重大文化體育活動;指導全縣文化藝術事業(yè)、圖書事業(yè)、文博事業(yè)、電影放映事業(yè)、業(yè)余體校工作、文化體育市場稽查工作和鄉(xiāng)鎮(zhèn)文化站、文化中心建設工作。
(三)組織全縣各類文化活動,繁榮文化創(chuàng)作;開展文化交流及文化理論研究;豐富人民群眾多方面文化生活。
(四)組織開展全縣各類體育活動、體育競賽活動,進行體育工作研究,提高人民群眾體質,提高體育競技水平。
(五)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群眾文化體育活動情況,總結群眾文化體育活動典型經驗,提出開展群眾文化體育活動的指導意見。
(六)負責全縣各項文體工作的評估和表彰,做好各種記錄的統(tǒng)計、整理和總結。
(七)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根據本部門主要職責,內設10個科室,分別是:局長室、辦公室、文化股、體育股、財務室、業(yè)余體校、稽查隊、市場辦及文物所。
二、部門決算單位構成
納入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一級預算單位盤山縣文化廣電體育局。
第二部分 盤山縣文化廣電體育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報表
第三部分 盤山縣文化廣電體育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
一、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
(一)收入總計1,198萬元,包括:
1.財政撥款收入1,198萬元,其中: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,198萬元,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。
2.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。
3.事業(yè)收入0萬元。
4.經營收入0萬元。
5.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。
6.其他收入0萬元。
7.用事業(yè)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。
8.上年結轉和結余0萬元。
9.2017年收入總計1198萬元,比上年減少162萬元,主要原因是壓縮開支等。其中: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198萬元,比上年減少162萬元主要原因是壓縮開支等。
(二)支出總計989萬元,包括:
1.基本支出410萬元,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(fā)生的各項支出,其中:工資福利支出219萬元,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85萬元,商品和服務支出106萬元。
2.項目支出579萬元,主要包括專項支出、企業(yè)政策性補貼、體育競賽等業(yè)務支出。
3.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。
4.經營支出0萬元。
5.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。
6.2017年支出總計989萬元,比上年減少371萬元,主要原因是壓縮開支及專項款項未撥付等。其中:公共預算財政支出989萬元,比上年減少371萬元主要原因是壓縮開支及專項款項未撥付等。
(三)年末結轉和結余209萬元
主要是上級專項未撥付等原因形成的結余。
二、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
(一)總體情況
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反映盤山縣文化廣電體育局2017年整體財政撥款支出情況,既包括使用當年財政撥款發(fā)生的支出,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發(fā)生的支出。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989萬元,其中:基本支出410萬元,項目支出579萬元。
(二)具體情況
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989萬元,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,包括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428萬元,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80萬元,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支出81萬元。
1.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428萬元,包括:
(1)行政運行124萬元,主要是工資福利、辦公費、取暖費、采暖補貼等支出。
(2)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6萬元,主要是專用材料費、勞務費及公車運行維護費等支出。
(3)群眾文化249萬元,主要是工資福利、辦公費、取暖費、物業(yè)管理費等支出。
(4)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29萬元,主要是專用材料費、勞務費支出。
2.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80萬元,包括:對企事業(yè)單位的補貼480萬元。
3.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支出81萬元,包括:
(1)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78萬元,主要是離休費、退休費生活補貼等支出。
(2)機關事業(yè)單位養(yǎng)老保險繳費3萬元,主要是機關事業(yè)單位養(yǎng)老保險繳費支出。
三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“三公”經費支出決算情況
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“三公”經費支出19萬元,其中:因公出國(境)費0萬元,公務接待費0.75萬元,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6萬元。2017年度“三公”經費支出比2016年減少13萬元,下降34%,主要是公務用車車輛改革,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減少等原因。
1.因公出國(境)費0萬元,2017年參加出國(境)團組0個,累計0人次。
2.公務接待費0.75萬元,主要用于國際馬拉松選手早餐費。2017年國內公務接待累計0批次,0人,0萬元。
3.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6萬元,其中: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,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萬元。2017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,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。
四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
(一)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
2017年盤山縣文化廣電體育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04萬元,比2016年減少721萬元,降低22%,主要原因是上級專項減少等。
(二)政府采購支出情況
2017年盤山縣文化廣電體育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,其中: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,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,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。授予中小企業(yè)合同金額0萬元,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%,其中:授予小微企業(yè)合同金額0萬元,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%。
(三)國有資產占用情況
截至2017年12月31日,盤山縣文化廣電體育局共有車輛1輛,其中:副省級以上領導干部用車0輛,一般公務用車1輛,一般執(zhí)法執(zhí)勤用車0輛,特種專業(yè)技術用車0輛,其他用車0輛;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(套)。
(四)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
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,我局未組織對2017年度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。
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
1.財政撥款收入: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。
2.上級補助收入: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。
3.事業(yè)收入:指事業(yè)單位開展專業(yè)業(yè)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。
4.經營收入:指事業(yè)單位在專業(yè)業(yè)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。
5.附屬單位上繳收入: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(guī)定上繳的收入。
6.其他收入:指除上述“財政撥款收入”、 “上級補助收入”、“事業(yè)收入”、“經營收入”、“附屬單位上繳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。
7.用事業(yè)基金彌補收支差額:指事業(yè)單位在當年的“財政撥款收入”、“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”、“上級補助收入”、“事業(yè)收入”、“經營收入”、“附屬單位上繳收入”、“其他收入”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,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(yè)基金(事業(yè)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(guī)定提取、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)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。
8.上年結轉和結余: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、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(guī)定繼續(xù)使用的資金。
9.基本支出: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(fā)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。
10.項目支出: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(yè)發(fā)展目標所發(fā)生的支出。
11.上繳上級支出:指事業(yè)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(guī)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。
12.經營支出:指事業(yè)單位在專業(yè)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(fā)生的支出。
13.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:指事業(yè)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(fā)生的支出。
14.“三公”經費: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(境)費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。其中,因公出國(境)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(境)的住宿費、旅費、伙食補助費、雜費、培訓費等支出;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、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、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;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
15.一般公共服務支出(類)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(款)行政運行(項):反映行政單位(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(yè)單位)的基本支出。
16.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(類)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(款)一般行政管理事務(項):反映行政單位(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(yè)單位)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。
17.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(類)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(款)群眾文化(項):反映群眾文化方面的支出,包括基礎文化館(站)、群眾藝術館支出等。
18.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支出(類)行政事業(yè)單位離退休(款)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(項):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(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(yè)單位)支出的離退休經費。
19.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支出(類)行政事業(yè)單位離退休(款)機關事業(yè)單位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繳費支出(項):反映機關事業(yè)單位實施養(yǎng)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費支出。
20. 機關運行經費:為保障行政單位(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(yè)單位)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,包括辦公及印刷費、郵電費、差旅費、會議費、福利費、日常維修費、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、辦公用房水電費、辦公用房取暖費、辦公用房物業(yè)管理費、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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